北京世博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北京世博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112民初3908号 原告:***,男,1962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武兴路6号。 负责人:***,镇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世博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庄户村临46-1号436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诉被告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北京世博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10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4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35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