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中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裕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粤0606民初2518号
原告:广东中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陈村镇合成社区居民委员会二宅基商业楼1、2栋二楼3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佛山市顺德区裕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良古鉴村委会凤翔路45号凤翔商业广场3112。
法定代表人:*礼佺。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东中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裕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诉讼中,被告佛山市顺德区裕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去向不明,无法向其送达相关案件材料,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宁瑞红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