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西德电梯有限公司

甘肃西德电梯有限公司与甘肃西北美博城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甘0102民初4602号
原告:甘肃西德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桥北路4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兰,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孟茹,女,汉族,1987年5月7日出生,住甘肃省玉门市老市区。
被告:甘肃西北美博城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70号。
法定代表人:刁银辉。
原告甘肃西德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西北美博城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2021年6月22日,原告甘肃西德电梯有限公司经本院依法送达开庭传票进行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甘肃西德电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84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甘肃西德电梯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杨 伟
法官助理  员聪聪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