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庆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湖北华庆石化设备有限公司与**工程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3民初6641号之一 原告:湖北华庆石化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379591696XQ。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1。 被告:**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77652403R。 法定代表人:**2。 原告湖北华庆石化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工程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