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斯普瑞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某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某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2民初37808号
原告:北京***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德裕街东10号
法定代表人:谭勇,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善波,北京中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75号。
法定代表人:田文杰,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子琪,男,1997年4月5日出生,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职工,住公司宿舍。
原告北京***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9日立案。原告北京***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  王元田
审判员  郭云燕
审判员  韩进红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  姜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