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湖北施恩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2801执3257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恩施市枫香坪村马家坪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1573703109A。
法定代表人:张先福,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北施恩建设有限公司(原名称:武汉华星天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洪山区大华南湖公园世家二期1-5栋1-13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303409954E。
法定代表人:黄旭,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施恩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商贸有限公司自愿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鄂2801执32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伍伟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龙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