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亿家信装饰城

某某、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鄂11民终284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1984年8月13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红安县, 上诉人(原审被告):**,女,1993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红安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红安县亿家信装饰城,住所地红安县城关镇培城路,注册号421122600273949(1-1)。 经营者:***,男,1979年6月26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红安县,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红安亿家信装饰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2020)鄂1122民初14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于2020年12月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125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 审判员  易 俊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杨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