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拓新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辽宁拓新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山东亘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鲁0115执1451号
本院在执行辽宁拓新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与山东亘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依据锦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锦仲裁字(2021)第005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向本院申请执行,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后,至2021年8月5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21)第005号裁决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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