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杰世泰建材有限公司

大连杰世泰建材有限公司、某某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113执3729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杰世泰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铁西街道。 被执行人:***,男,2002年8月14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本院在执行大连杰世泰建材有限公司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奚 凯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