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503执保682号
民事审判庭、广东海洲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北海南国天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保全申请人广东海洲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北海南国天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2022)桂0503民初7169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2年12月22日冻结北海南国天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的存款共计25249.89元,冻结限额2151974.54元,冻结期限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规定,(2022)桂0503民初7169号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已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