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金翼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绵阳市金翼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与绵阳杉河建材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川0703民初5742号
原告绵阳市金翼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绵阳杉河建材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 王 沉
书记员 吴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