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典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今典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乐然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豫0191执8724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东方今典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商务外环路19号28层194号。
法定代表人张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郑州乐然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新密市曲梁产业集聚区工信大道与花园街交叉口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女,1984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关于东方今典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乐然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0191民初2281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0年6月8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采取了以下执行措施:
一、本院于2020年6月13日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于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8月22日,本院依法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互联网银行、车辆、证券、公司股权、保险等财产信息进行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郑州乐然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郑州酷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豫A×××××丰田牌汽车一辆,因未实际控制车辆,暂不采取扣押措施,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本院于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17日,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三、本院于2020年7月2日向被执行人发出传票唤其2020年7月9日到本院接受询问,被执行人未到庭。
四、本院在诉前保全阶段于2019年9月6日依据(2019)豫0191民初22813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保全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郑州市**新区××号(预告登记号:1309014018)房产壹套,因轮候查封,暂无法处置,于2020年8月20日前往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楼××单元××层中户(不动产权证号:0801046118)房产壹套,因轮候查封,暂无法处置。
五、本院于2020年8月26日前往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住房公积金信息。
六、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截止约谈时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本院于2020年8月27日告知申请人本案的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并听取申请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
本院认为在执行中本院通过网络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