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柳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524执499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3038部队。
被执行人:吉林省天泰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3038部队与被执行人吉林省天泰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吉林省天泰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283321元工程款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予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3038部队。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3038部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524民初124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