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青岛祥森泰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正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胶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鲁0281执10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祥森泰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正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鲁0281民初7367号民事调解书]中,因被执行人重庆正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青岛祥森泰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标132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青岛祥森泰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名下1320000元,于2021年1月8日将上述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0281执105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