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立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金立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终结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渝0104执2412号之十五

申请执行人:重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金桥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762664073P。

法定代表人:张毅。

被执行人:重庆**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春晖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2029943492。

法定代表人:杨载胜。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渝0104执24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陈正勇

二〇二一年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张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