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人和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人和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大连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辽0204执1454号之二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大连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银行存款4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冻结存款期限为12个月,查封车辆车籍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3年。 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周 涛 审判员 梁 军 审判员 于晓波
法官助理苏金源 书记员李骏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