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082执869号
申请执行人:荣成市新家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杭州兴宇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荣成市新家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杭州兴宇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1082民初474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3月2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扣划,案款已发放申请执行人,故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1082民初474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肖辉晓
审判员 谭宁宁
审判员 李诗林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许 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