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德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德州美恒碳纤维有限公司、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402执恢450号 申请人:德州美恒碳纤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男,1986年1月出生,土家族,住湖北省恩施市。 被执行人:陕西德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德州美恒碳纤维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德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长期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19)鲁1402民初875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淑英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于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