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圣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某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陕西圣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22执75号 西****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陕西圣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圣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蓝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122民初245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圣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西****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法律文书后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如数领取案款,执行费已缴纳至执行专户。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22执7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3月22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