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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裁定书
(2019)浙0303破12号之四
本院认为,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经审查,该重整计划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温州市中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温州市中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陈 武 审判员 金 丛 审判员 李曙光
法官助理谷顺乾 书记员张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