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双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402执保322号
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双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双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会理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川3402民初312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裁定对被申请人四川双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保全查询,并冻结被申请人四川双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000元的银行账户资金,保全期限一年。
本院立案后通过网络查控并向银行送达相关文书,已冻结被申请人四川双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理市支行2263××××5897账户内的存款余额人民币406570.74元,本案已以人民币1000000元为限作冻结处理,实际冻结可用金额人民币406570.74元,超额冻结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2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9日。
现本案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承办人:谢军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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