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青2221执75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2年12月28日出生,藏族,住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XXX,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西昌市建昌路城中村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青2221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7月2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274175元,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4013元。 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青2221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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