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青2221执271号 被执行人: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建昌路城中村xx栋x单元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青2221民初121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02月0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878306元,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11183元。 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青2221执27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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