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苏0391执679号
本院在执行沈阳华能电力机械制造厂与徐州市中能三原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于诉讼保全阶段以(2020)苏0391民初3644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徐州市中能三原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现因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徐州市中能三原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名下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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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庞玉石
审判员 韩 军
审判员 梁化成
书记员 段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