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上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安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803执836号
重庆上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安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重庆上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安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强制执行到位案件受理费6400元、工程款及保证金900090元,本院(2021)川1803民初3696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