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德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山东司德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濮阳宏宇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926执1142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住山东省临朐县城关镇岩头村安置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张继国,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濮阳宏宇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范县新区产业集聚区新区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媛。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濮阳宏宇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11月18日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豫0926执114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郭 奇
审判员 许书玮
审判员 李付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申才勇
书记员张爱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