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润圣霖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和某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三亚庆华圳置业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214民初5407号
申请人:青岛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瑞阳路99-4号网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PHK9AIN。
法定代表人:张思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三亚庆华圳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海棠湾镇社区保利海棠2号楼4层405号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562431638R。
法定代表人:朱宏,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江苏天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淮安市健康西路8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139435869P。
法定代表人:杨根忠,董事长。
被申请人:海南合信展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45号钢材市场东区2号楼16-17-18号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324145337T。
法定代表人:王俊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深圳市登灏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布龙路571号骏雅居C座1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BMRF5K。
法定代表人:熊传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鑫之昊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恒大世纪广场一期9号楼19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4MA3QXQCF6B。
法定代表人:李兴林,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申请人:青岛合创天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昌建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3PMFOG79。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申请人:青岛润圣霖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33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FG7ET99。
法定代表人:黄家文,执行董事兼经理。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青岛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三亚庆华圳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天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合信展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登灏电子有限公司、山东鑫之昊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合创天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润圣霖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2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1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并已由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出具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出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三亚庆华圳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天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合信展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登灏电子有限公司、山东鑫之昊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合创天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润圣霖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二、查封、冻结期限:不动产三年,动产二年,银行存款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毛晓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封 芹
书 记 员 纪晓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