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鑫洋建设有限公司

***、台州鑫洋市政建筑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 江 省 三 门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1022执414号 ***、台州鑫洋市政建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台州鑫洋市政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1022民特764号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2月14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台州鑫洋市政建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1022执41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