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鸿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万铝建材有限公司、青岛鸿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724执1603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万铝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MA3NEB0U57,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南相家村以西500米。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鸿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NXF936F,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9号华沃大厦T2-801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睿书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EUQR364,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85号301室1143(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虢忠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临朐县不锈钢材料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7238571550,住所地山东省临朐县东城街道东环路西侧。 投资人:**。 申请执行人山东万铝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鸿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睿书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朐县不锈钢材料厂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临朐县人民法院(2023)鲁0724民初755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临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