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詹佛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沪0112民初30009号
原告上海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詹佛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不易查明,但适用法律明确,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审 判 员 茅建中
法官助理 王芃芃 书 记 员 薛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