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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822执366号
申请执行人:施林水,男,1967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常山县。
被执行人:浙江顺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马路59-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26628574412。
法定代表人:陈华俊,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施林水与浙江顺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二二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