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泉森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泉森科技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吉鲁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4执保57号

长春泉森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吉鲁工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长春泉森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吉林省吉鲁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4民初808号民事裁定书。

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吉鲁工贸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431,314.51元或查封相应等值财产。

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