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兴线缆有限公司

辽宁中兴线缆有限公司、大连恩泽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辽0802执1627号之三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辽宁中兴线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恩泽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绎程物资有限公司、张美红、王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辽0802执1627号案件的执行。 终结(2020)辽0802执1627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大连恩泽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绎程物资有限公司、张美红、王飞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孟庆来
书记员  高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