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603执恢229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603民初573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03月2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绍兴柯桥千年红贸易有限公司、绍兴通立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绍兴县肖绍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陆虎根、王慧芳、***、林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6890783.5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次恢复执行后,原(2017)浙0603执1519号案一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