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昆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昆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陕0423执恢325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汉族, 被执行人:陕西昆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昆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一案,依据已经生效的泾阳县人民法院(2021)陕0423民初3171号民事判决书:由陕西昆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付***21241.92元。本案执行费221元。执行中,申请执行人自愿撤销案件的执行。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撤销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2022)陕0423执恢32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张 锐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