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元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松满建材有限公司与重庆元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13民初32274号
原告:重庆松满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至德路3号附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MA60RYM249。
法定代表人:柯昌健。
被告:重庆元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南城小区11栋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20313720XA。
法定代表人:李云飞。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松满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元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松满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松满建材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松满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44元,减半收取472元,由原告重庆松满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王霭姣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法官助理 杨晓伟
书 记 员 王 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