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陕1002民初1979号
原告:商洛市神力吊装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611002677907421W。
被告:***,男。
本院在审理商洛市神力吊装有限责任公司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商洛市神力吊装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其对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使,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商洛市神力吊装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700元免交。
审判员 赵 徽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吕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