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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北海银滩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502执1361号 ***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北海银滩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海银滩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扣划被执行人名下款项3110189元,执行款3077019元退至申请执行人威克斯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名下账户,余下执行款33170元作为执行费,现经申请执行人确认,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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