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某某与被执行人沈阳新视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0103执恢661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沈阳新视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017)辽0103民初4627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沈阳新视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