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有限公司与广西美高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03民初1390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有限公司诉被告广西美高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以与被告协商达成和解为由,于2019年3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592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涂 君
书记员 区颖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