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农科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建德市农科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中银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物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182执恢699号
建德市农科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中银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建德市农科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银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质权纠纷一案,(2013)杭建商初字第0002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建德市农科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2月0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银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182执恢699号【初次执行案号:(2014)杭建执民字第124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