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新3223执639号
申请执行人:新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23MA78G4A68X,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木奎拉乡兰干村410号315国道南侧。
被执行人:新疆舒州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23MA7851D697,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固玛南路公路段院内2栋2**401室。
申请执行人新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舒州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皮山县人民法院(2022)新3223民初1141号民事调解书已生效。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4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197825.00元,其中执行案款195000.00元,申请执行费2825.00元。皮山县人民法院(2023)新3223执639号案件已执行完毕,此案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