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7)苏0214执2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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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考特威星机械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无锡考特威星机械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100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314550元,其中,本金310000元,迟延履行利息(申请人放弃),执行费4550元。本院已于2017年11月13日将该款项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锡新劳仲案字[2017]第566号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