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方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方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391执276号
***、山东方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2年3月1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方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淄高新劳人仲案字(2021)第1096号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等共计7400.00元。2022年3月24日,从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中扣划7450.00元(含执行费),该案现已执行完毕。故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淄高新劳人仲案字(2021)第1096号仲裁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