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方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方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391执1457号
***、山东方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11月8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方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过程中,本案承办人积极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到院说明情况,其已支付申请执行人5000元。剩余执行案款、执行费共计14383元经网络查控划拨至本院一案一账户,并对申请执行人过付14195元。执行费188元已到位。至此本案仲裁调解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方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淄高新劳人仲案字[2021]第401号仲裁调解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