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高新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枣庄高新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3)鲁0403执保139号
关于申请人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枣庄高新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枣庄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15日立案执行保全。经查询,冻结被保全人枣庄高新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计20万元。本案保全完毕。
审判员  李运海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赵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