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04民初4396号
原告:***,男,1956年4月6日生,汉族,住重庆市忠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乐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25号江田国际金融广场8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0736809831。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道伦(潼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道伦(潼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重庆乐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2年6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夏 伟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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