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乐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乐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04民初4396号 原告:***,男,1956年4月6日生,汉族,住重庆市忠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乐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25号江田国际金融广场8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0736809831。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道伦(潼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道伦(潼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重庆乐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2年6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夏 伟 书 记 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