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建申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中建申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5民初20394号
原告:上海中建申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赵玮,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杰,男,上海中建申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
被告:***,男,1961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上海中建申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18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为尽快阻断疫情传播扩散,2022年3月28日起,上海市启动新一轮核算筛查和区域管控措施,当事人相关诉讼活动不能正常参加。
本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因受疫情这一不可抗拒事由影响,不能正常参加相关诉讼活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中止诉讼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张 伟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顾培菲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