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027执3号
湖南纪源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湖南纪源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175000元,申请人湖南纪源建设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剩余70000元标的款及利息。被执行人***已于2022年4月11日将款项178575元(含执行费3575元)汇入法院指定账户,申请执行人湖南纪源建设有限公司已认可领取。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符合结案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