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临沭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329执387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山东金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山东金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山东金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金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存款***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刘晓光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  马沙沙